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公共区域网络设备管理规定(修订)

时间:2024-03-05     来源:网络信息中心     阅读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公共区域网络设备的管理,确保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园内所有公共区域的网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路由器、交换机、无线接入点、光缆布线设施等。

第三条 网络信息中心是学校公共区域网络设备的管理部门,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设备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损坏公共区域网络设备。

第五条 网络信息中心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 网络设备的新增、更换、报废等均需经过网络信息中心的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接入与注册

第七条 需要接入校园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网络信息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接入。

第八条 接入校园网的设备必须到网络信息中心进行登记注册,办理入网手续,并遵守学校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 禁止未经许可的私拉乱接网络线路和设备,确保校园网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 安全使用

第十条 用户在使用公共区域网络设备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 禁止利用网络设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社会稳定等违法活动。

第十二条 网络账号均为实名制管理,一人一号,应妥善保管本人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十三条 禁止在校园网络上发布、传播不良信息,维护校园网络环境的健康和谐。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网络信息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机整顿等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造成网络设备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将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网络设备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情节严重者,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将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公共区域网络设备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的网络服务。

 

 

                                             

网络信息中心

20243


上一篇:计算机使用操作规程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