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1     来源:网络信息中心     阅读0



第一章 网站信息异常应急预案

第一条 网站信息由网络管理员随时监控其内容。

第二条 发现在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网络管理员立即向应急预案小组通报情况,并作好记录。清理非法信息,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第三条 网络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将有关情况向应急预案小组汇报,并及时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第二章 软件系统异常应急预案

第四条 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日的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第五条 当网络管理员通过入侵监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应急预案小组报告。软件遭破坏性攻击(包括严重病毒)时要将系统停止运行。

第六条 网络管理员首先要将被攻击(或病毒感染)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并同时向应急预案小组报告情况。


第三章 数据库异常应急预案

第七条 主要数据库系统应定时进行数据库备份。

第八条 一旦数据库崩溃,系统管理员应立即进行数据及系统修复,修复困难的,可向应急预案小组汇报情况,以取得相应的技术支持。

第九条 在此情况下无法修复的,应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在征得许可的情况下,可立即向软硬件提供商请求支援。

第十条 在取得相应技术支援也无法修复的,在征得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许可、并可在业务操作弥补的情况下,利用最近备份的数据进行恢复。


第四章 设备异常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 小型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设备管理员应立即向应急预案小组报告。

第十二条 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如属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护人员前来维修;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告知各部门,直到故障排除设备恢复正常使用。


第五章 局域网故障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局域网中断后,网络安全员应立即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并向应急预案小组汇报。

第十四条 如属线路故障,应重新安装线路;如属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故障,应立即从指定位置将备用设备取出接上,并调试通畅;如属路由器、交换机配置文件破坏,应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调测通畅。


第六章 广域网中断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广域网线路中断后,网络安全员应迅速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第十六条 如属可即时恢复范围,应立即予以恢复;如属电信运营商管辖范围,应立即与电信运营商的维护部门联系,要求尽快修复;如果恢复时间预计超过两小时, 应立即向应急预案小组汇报。


第七章 外部电中断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 外部电中断后,网络信息中心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第十八条 如因内线路故障,由网络信息中心通知维修人员迅速恢复;如果是外部的原因,由网络信息中心立即与供电局联系,请供电局迅速恢复供电;如果供电局告知需长时间停电,应做如下安排:

1、 预计停电2小时以内,由UPS供电;

2、 预计停电2-4小时,关掉非关键设备,确保各主机、路由器、交换机供电;

3、 预计停电超过4小时,白天工作时间关键设备运行,晚上所有设备停机。


第八章 机房火灾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一旦机房发生火灾,应遵循下列原则:首先保证人员安全;其次保证关键设备、数据安全;三是保证一般设备安全。

第二十条 人员灭火和疏散的程序是:值班人员应首先切断所有电源,同时通过119电话报警。值班人员戴好防毒面具,从最近的位置取出灭火器进行灭火,其他人员按照预先确定的路线,迅速从机房中有序撤出。

 

 

网络信息中心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