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6     来源:网络信息中心     阅读0

各学院、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单位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即日起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检查旨在摸清全校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情况,重点加强对网络安全薄弱点的治理,切实保障信息系统(网站)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要认真贯彻网络安全工作要求,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加强监管、重在预防。

二、检查对象

      学校各部门主办的各类业务系统(小程序、APP等)、网站、服务器(物理机、超融合)等。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制(11月6日前)

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积极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负责统筹部署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定期开理员,负责本部门日常督促、检查工作,系统管理员按要求填写《部门网络系统管理员登记表》(附件1)并提交网络信息中心。

(二)排查信息资产(11月8日前)

各部门认真排查本部门管理的各类业务系统、网站、服务器 情况,建立业务系统资产台账,按要求填写《部门业务系统资产 台账》 (附件2)并上报网络信息中心,对未登记在册的信息系 统、网站、服务器,特别是非学校域名及IP地址的“双非”网站 进行补充,对废弃不用、无力维护、无人维护的“僵尸”信息系 统、网站、服务器进行清理。对于未上报的业务系统、网站、服务器,网络安全责任自行负责。各部门即时对接网络信息中心完成在用业务系统的服务器  托管申请(附件3)、互联网端口开放申请(附件4)等相关工作。

(三)网络安全自查(11月10日前)

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网络安全情况开展自查工作。自查工作 重点包括检查信息系统、网站、服务器的安全漏洞、弱口令、身 份信息泄露等风险隐患,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漏洞要及时进行安全加固、策略配置优化和改进,消除高风险安全隐患。

(四)网络信息中心技术检查(11月13日前)

网络信息中心组织对全校信息系统、网站、服务器进行漏洞 扫描。如果信息系统、网站等检测出高危漏洞,网络信息中心将 《网络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附件5)发送给各部门,各部门应依据整改建议限期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五)完成业务系统等级保护备案工作(11月15日前)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和《GBT 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等法规和标准规定自主完成业务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及测评工作。网络信息中心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工作。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相关人员按时认真填报相关登记表。

 

 

附件:

1. 《部门网络系统管理员登记表》

2. 《部门业务系统资产台账》

3. 《服务器托管申请表》

4. 《互联网端口开放申请表》

以上附件请从网络信息安全台账处下载

5. 《网络安全监督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涉密,请到网络信息中心查阅原件

 

 网络信息中心                    

2023年11月3日